当前,中企在东南亚的投资越来越多,且更趋频繁,但不同的领域蕴含各异的投资风险,专家指出,企业风险评估须细致再细致,除经济、政治层面的评估分析外,还要了解其社会人文特点,加强与沿线各国华侨华人的联系,加强和当地政商高层的联络互动。

  在“走出去”的过程中,需求和权益保障都应是双方的,不能把关注点仅仅放在自己身上,要重视当地NGO的作用,把工作做在前面。

  NGO在缅甸、柬埔寨等东南亚地区的活动能力越来越强。“不光是西方的NGO,本土的NGO力量也已经逐渐渗透到国家的社会经济活动中,在促进公民社会参与意识觉醒的同时,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政府公共决策。”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的龚婷告诉记者,过去5年,20多个国家的逾170个NGO对老挝的援助金额超过了3.4亿美元,主要集中在农村发展、残疾人扶助、卫生教育等领域,且多深入到社会基层。

  与此同时,“走出去”的中国NGO并不多见,能给企业提供的助力相对较少,而“走出去”中企对于如何借助当地的NGO力量为我所用的意识和能力比较薄弱,增加了中企在当地经营活动的执行难度。专家建议,中企应更注重环境评估等项目管理,并在“走出去”的过程中主动建立与NGO的联系,多支持参与NGO的活动,变被动为主动。

  中国与全球化智库“一带一路”研究所副所长储殷表示,中企要正视、重视自身的问题,严格中方员工的管理,尊重当地习俗,避免陋习给当地环境造成影响,给中企造成负面影响。借助东南亚国家能源需求的强劲增长及其对生物发电、清洁能源开发的重视,企业可多挖掘能源合作的商机。

  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新兴经济体研究室主任沈铭辉介绍,在优惠贷款方面,相比日方基本为零的优惠贷款利率,中方的优惠贷款利率不占优势。此外,中方的优惠贷款主要以人民币方式出借,在人民币升值的态势下,被援助方的还款成本较高,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被援助方的使用意愿,应注意援助方式的使用。

  专家特别提醒,在重视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东盟地区重要意义的同时,要注意东盟是由10国组成的共同体,该区域组织的主要诉求并不仅局限于经济层面,而是涵盖政治、经济、安全等内容。沈铭辉强调,在推进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过程中,既要将东盟作为一个整体,也必须正视其内部个体国家之间的差异,区别对待。

来源:国际商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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